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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要注意培养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

发布时间:2005/4/26   作者:杨雄   来源:永安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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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世纪的父母,首先应该培养孩子以下能力:(?)独立、自觉获取信息和知识的智能,对周围世界具有强烈的求知欲,有敏锐、深刻的认识能力;(2)对环境有机敏、灵活的应变、应激能力;(3)善于协调人际关系,对人理解、尊重、宽容;培育健康的竞争心理,具有耐受挫折、承受失败的良好心理素质,不嫉妒他人的成功;(4)具有奉献精神和责任感及优良的意志品质,具有坚强的自信心和健全统一的人格。
其次,为了提高广大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使他们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能够实行自我保护,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1.有意识地对孩子进行法律教育。据有关权威机构对全国中小学生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孩子们****的缺点就是胆小,遇事就怕,对“如何使自己不受伤害”的提问,大多数人回答是“不出门”、“躲着点”。调查发现,在大多数家庭中,父母对孩子在法律方面的教育少得可怜。即使有一点儿,也只停留在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学校纪律、不打架惹事之类的浅层次上。在这种状态下,青少年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不知所措。因此,家长应掌握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了解青少年依法享有哪些权利,当这些权利受到侵害时怎么办。在教育孩子不违法的同时,还应教育他们依法保护自己。
  2.教育引导孩子学会寻求帮助。一位小学五年级的学生说:“我曾在路上被堵过,回家告诉了我妈,我妈让我给他们点钱,就当是破财免灾。结果那帮人以后老跟我要钱,我都不敢自己回家了。”面对孩子遇到被侵害的情况,家长应教导他立即逃脱,并将事情向有办法、可信任的人(如老师、亲朋好友等)诉说,或到当地公安、保卫部门报案,请求帮助。因此,家长应当协助孩子建立支持网络,帮助孩子列出并记住可信赖的成年人名单、电话等,如父母、老师、警察、亲戚等,必要时请他们帮助。
  3.传授必要的自我保护技能。教导孩子学会辨别不同层次、不同职业人员的特征、工作方式,避免与陌生人接触,发现行为可疑的立即躲避。如果条件允许,孩子的年龄也合适,家长可通过自己或通过别人、相关机构等,向孩子传授一些防暴技能,让孩子掌握一些面对侵害时所采取的必要防护措施,如自卫术等。平时,家长应多留意孩子的表现,孩子经常做梦、下体发炎、神情恍惚、情绪极度低落、懂得其年龄所不及的性知识、性行为等,很可能是身体受到侵犯而未能或未敢清楚表达的信号,家长应及时、恰当地了解发生的事情,帮助孩子尽早采取措施。
     (杨雄系社会学博士、上海社会科学院青少年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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