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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检察院获评福建省“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发布时间:2018-07-14
日前,永安市检察院被福建省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组委员会授予 2016-2017年度省级 “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近年来,该院在办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犯罪案件时,认真贯彻落实少捕慎诉原则,严格执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结合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羁押期限、监护条件等综合作出决定。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选派有未成年刑事案件办理经验、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干警组成优质团队,在硬件设施配套上予以倾斜。同时,建立完善“捕、诉、监、防”一体化集中办理工作模式,尤其在涉罪未成年人帮教、青少年预防等环节加大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该院还联合关工委、政法委综治办等部门单位聘请61名合适成年人,让更多力量聚集到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上。同时,强化诉讼权利保护,对发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聘请律师的,在受理案件三日内主动帮忙联系法律援助机构并听取辩护意见,法律援助率达100%。
此外,该院以创建“青少年维权岗”为契机,延伸检察触角,与永安市教师进修学校共同成立了“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站”,聘请12名专业心理咨询师、教师组成心理疏导团队,为涉罪未成年人以及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援助服务;依托“检察牵小手”青年志愿服务队,30余名青年干警先后与144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结成帮扶对子,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学业辅导、心理疏导、爱心捐赠等活动;通过模拟法庭、法治夏令营、观摩庭审、法治讲座等形式等形式,先后深入10余所各中小学开展普法宣讲活动18场,受众约1500人,努力打造平安校园,为青少年的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去年,该院被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国司法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授予“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优秀组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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