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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秀莲要求进一步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工作

发布时间:2006/1/25   来源:摘自中关工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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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顾秀莲要求,要进一步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切实维护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他们健康成长,****限度地帮助他们摆脱困境,回归社会,使他们感受到全社会的关爱和温暖。

  顾秀莲是在此间召开的“为了明天--全国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会议”上作此表述的。她说,当前,我国流浪未成年人群体数量大,涉及面广,生活状况堪忧,基本权益难以保障,易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各地区各部门要认清形势,增强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从抓早期预防、救助保护、回归社会入手,深刻认识内在规律,牢牢把握关键环节,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要重点抓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和管理,集中打击控制、操纵、教唆流浪未成年人的黑恶势力,帮助流浪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并进行职业培训等工作,真正将保护流浪未成年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顾秀莲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推动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建设;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要积极组织协调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参与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教育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找准位置、明确职责,把这项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总体安排,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本系统基层单位开展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要广泛调动公民、家庭、学校、企业、社区以及社会团体和其他非政府组织参与的积极性,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网络。(李薇薇、周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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